投资平台暴雷后转账给“上家”的钱还能以不当得利追回吗?法院这交易量排名的加密货币交易所- 加密货币所样判
2026-02-20交易所,交易所排名,交易所排行,加密货币是什么,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加密货币平台,币安交易所,火币交易所,欧意交易所,Bybit,Coinbase,Bitget,Kraken,全球交易所排名,交易所排行
刘某经人介绍参与“某某新零售APP”的平台业务,该平台的运作模式为:会员“抢单”后向上一单卖家支付差价,次日再由群主代为转卖赚取利润。参与期间,刘某先后向韩某转账42110元用于平台抢单,不料平台与微信群突然关闭,刘某钱货两空。随后,刘某以“韩某收取款项无法律依据”为由,将韩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全部款项。韩某则辩称,自己与刘某均为平台受害者,案涉款项是刘某抢单时应支付的差价,由平台统一管理支配,自己并未从中获利。同时,她已与包括刘某在内的数百名平台参与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案件仍在侦办中,认为不应由自己承担返还责任,相关损失应当由平台承担或通过刑事程序解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的转账行为是基于平台既定的交易模式和交易规则而做出的自愿支付行为,其目的在于通过支付差价的方式获取预期收益。虽然韩某收到了该笔款项,但该款项是由平台统一操作控制,韩某并未从中获利。平台突然关闭是导致刘某损失的直接原因,与韩某收款行为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故刘某主张韩某收取转款的行为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能成立。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刘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不当得利的构成需同时满足四个要件:一方取得利益;另一方受到损失;获益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方获益无法律根据。结合本案事实分析,韩某的收款行为并不构成不当得利,理由如下:其一,从款项支付的目的来看,刘某向韩某付款并非出于错误认知、受胁迫或毫无缘由的误转,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自愿投资行为,其意图是通过次日平台“高价回购”赚取差价。付款动机明确且指向清晰,并非无法律原因的支付。其二,从利益归属来看,韩某虽短暂持有该笔款项,但实际上只是平台设计中的“过渡账户”,资金旋即被系统划走,她并未取得可自主支配的额外财产,更谈不上“获利”。在整个资金流向链条中,真正“得利”的是隐匿在背后的平台控制人,而非与刘某一样同为受害者的韩某。其三,从损失成因来看,刘某损失的直接原因是平台突然关闭这一商业风险,而非韩某收款行为本身;韩某收款仅是平台规则下的必要环节,与刘某的损失之间不存在侵权责任意义上的直接因果关系。商业风险本应由投资者自行预见并承担,法律不能因投资结果未达预期,就将损失责任转嫁给交易链条中的其他普通参与者。
有人疑惑:当平台涉嫌犯罪时,民事官司是不是该先停下来?对此,司法解释早已作出明确规定,同一主体因不同事实分别引发民商事纠纷和刑事犯罪嫌疑的,两类案件应各自独立审理。刑事案件追究的是平台相关人员涉嫌集资诈骗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责任,而民事案件审查的是具体转账行为是否欠缺法律原因,二者并不冲突,可以并行处理。即便刑事案件尚未侦破,也不会影响法院依据现有证据对民事争议作出独立判断。也就是说,法律不会因为“可能存在犯罪行为”,就将所有损失暂时归责于某个收款人,更不会为投资者的投机行为兜底。
不当得利制度旨在矫正欠缺法律原因的财产变动,而非为投机失利提供止损保障。当前网络空间盛行的“抢单”“刷单”等模式,往往披着新零售、区块链、元宇宙等时髦概念的外衣,本质上却是“击鼓传花”式的资金盘,所谓的高收益背后,隐藏着血本无归的高风险。因此,在进行转账之前,务必核实清楚对方身份、资金具体用途以及平台资质;一旦发现平台存在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尽可能固定证据,通过刑事追赃程序挽回损失。法律只保护基于真实、合法交易产生的权益,不保护“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投机预期。希望此案能成为一记长鸣的警钟:切勿被高收益的噱头蒙蔽双眼,更不要将自己的投资代价转嫁给无辜他人,成年人必须对自己的商业判断和风险选择负责到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原标题:《投资平台暴雷后,转账给“上家”的钱还能以不当得利追回吗?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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